谷歌事件显企业防性骚扰漏洞

《星岛日报》11月4日发表题为“谷歌事件显企业防性骚扰漏洞”的评论文章,全文内容如下:

互联网巨擘谷歌(Google)员工发起罢工,抗议高层纵容性骚扰,全球超过二十个城市的办事处数千员工上街响应。这只是不少企业性骚扰问题的冰山一角。

谷歌员工今次行动,于报章报道有“安卓(Android)之父”之称的公司高层鲁宾,四年前因性骚扰员工属实而离职时,竟获公司给予九千万美元(约七亿港元)的分手费。虽然鲁宾指有关报道多处不实及夸大金额,但已激发员工公愤,藉机向公司发难。

谷歌并非唯一因为性骚扰处理不当而引起员工集体抗议的企业。一个半月前,就有十个美国城市的麦当劳员工罢工抗议,支持早前八市十名遭同事或上司性骚扰的员工向公司打官司,她们说在向经理投诉时遭反驳甚至辞退,要求公司真正贯彻其对性骚扰“零容忍”的政策。美国更有组织指餐饮业有九成女性员工声称,曾在工作时遭性骚扰。

这两宗大型行动,正好发生在#MeToo(我有份)反性侵运动发起一周年前后,这项运动一年来引起全球广泛响应,甚至成功把一些位高权重的知名人士拉下马,包括娱乐大亨和影帝级人物,又令一名性侵多名运动员的大学校医被判终身监禁。

怕家丑外扬 反纵容色狼

相对于强奸非礼等性侵犯行径,性骚扰因为严重程度较低,被一些管理层视为“无伤大雅”,“色狼”就更加肆无忌惮,有员工作出投诉,反被嘲笑和针对。

就算有公司管理层觉得不应容忍性骚扰,但是处理“色狼”时诸多顾忌,如被投诉者本甚获公司器重,属于替公司带来庞大利润者,这在科技“食脑”行业尤其敏感,公司须千方百计避免员工分手后另起炉灶,甚或投奔竞争对手。

管理层另一个重大顾忌是公司声誉。美国联邦平等机会就业委员会就指出:有四分一女性因此表示会在遭受性骚扰时哑忍。根据美国劳工权益智囊估计,约有一半没有参加工会的私人企业僱员,受僱条件包括签约同意以仲裁形式处理涉及公司的纷争,当中包括性骚扰,由于仲裁内容须保密,将有助“家丑”不致外扬。

僱佣约不公 逼员工哑忍

不过,这类保密手法,可能令受性骚扰的员工得不到公正处理,无上诉机制,公义无从彰显,也减轻了公司内部的防性骚扰意识及阻吓作用,又约制员工公开诉诸法律行动。美国有五十六名州检察官,联署要求修改法例,令豁免性骚扰个案受强制仲裁约束。

谷歌爆出处理性骚扰不当的丑闻后,行政总裁皮查伊出来扑火,向员工披露公司两年前已经修改政策,指两年间有四十八人因性骚扰而被公司辞退,包括十三位高级经理或更高层的僱员,就算是自动离职的行政人员,都没有遣散费。他还向打算罢工的员工表示支持。

罢工员工的其中一项要求,就是僱佣合约中的“强制仲裁”条款不再适用于性骚扰和歧视个案。

职场性骚扰问题在美资企业闹得沸沸扬扬,香港也曾有僱主被指纵容性骚扰而遭告上法庭,不过,一些不了了之的个案更多。除了透过宣传教育加强保护意识,鼓励遭受骚扰者挺身而出外,当局亦宜在机制上探究,有多少外资和本地企业在僱佣合约内包含类似的强制仲裁条款,为员工公开诉诸法律行动松绑,加强对员工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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