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施狼爪硬脱女下属内裤 发短信问:可否留纪念?

菠萝日报消息:《星岛日报》报道,台湾台北市一家信息公司老板,向一名女下属上下其手非礼后,还强脱其内裤带回家私藏,事后还传短信问:“我可以当作纪念吗?”下属不堪受辱报警,高等法院日前依强制性交未遂判刑2年,可上诉。

事发在前年5月的一个晚上,庄姓男老板的女下属小惠(化名),穿短裙只身在办公室加班,庄男起了淫念,上前攀谈,小惠不理他,竟恼羞成怒兽性大发,从后掐住她的胸部,还强吻,小惠不甘受辱,怒斥挣扎间,双双跌到地上。但庄男不罢休,强行脱下小惠的内裤非礼,小惠极力抵抗下撞倒身边的杂物,庄男担心有人闻声而来才松手,但他硬把小惠的内裤带回家。

期间小惠曾发短信向庄男讨回内裤,但庄男竟回,“我可以当作纪念吗?”、“不过是一条内裤你为什么这么在乎?”,“你也可以到法院告我啦,以泄你心头之恨”。趁庄男走开,小惠立即向前男友求救,前男友赶到现场得知性侵一事,火速陪她到超商买纸内裤应急,返回公司时恰好遇到庄男回来,前男友盛怒之下用安全帽打庄男,带小惠报案验伤。

高院考量庄男犯后未坦承未和解,还强辩双方是男女朋友,以及小惠事后离职,无法续任原职等因素,判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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