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次“分手炮”换删裸照 渣男性侵OL还发下体照

菠萝日报消息:据台媒报道,基隆市廖姓男子不满任职银行的前女友提分手,竟传简讯扬言“硫酸泼你”、“被我等到我会杀人”,还拿她下体照恐吓散布给她母亲、同事、男友等人,诓称只要3个月和他发生10次“分手炮”,就删除裸照。银行OL迫于压力,在2个月内被廖性侵7次,最后向男友坦白,报警处理,最高法院依强制性交罪重判廖男7年徒刑确定。

判决指出,廖男2016年初和银行OL交往,6月间,OL发现廖男和前女友仍藕断丝连,提出分手。但廖男反指她另结新欢,透过Line传讯恐吓,短短2个多月就放话要杀人,“被我等到妳就很难看”、“硫酸泼妳”、“我会让妳妈妈去住医院”,“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我们共同死”。

同年7月,廖男发现OL另交男友,心生报复,以LINE传送“要公布你漂亮的身体,让大家欣赏”,并将2人交往时拍OL的裸照、下体照传给她;之后廖男更以散布OL的裸照给其母、男友、银行同事,并称要到她家站岗,以“被我等到妳就很难看”、“硫酸泼妳”和“死、死、死,我们一起死”恐吓她,还放话“我会让你妈妈去住医院”。

OL惊吓不已,向廖男求情。廖男要求她在3个月内和他发生10次性关系,就会销毁裸照,OL信以为真,依约到廖指定的新北市多家摩铁,2个月内被他7度性侵。事后OL因受不了廖的骚扰,告知男友此事,并报警处理。

法院审理时,廖坦承和OL7度发生性关系,但辩称是两情相悦。法官依2人互传LINE内容,认定廖性侵事证明确,依强制性交罪判他7年徒刑,另廖涉犯恐吓罪、强制罪各判4月、拘役50天,可易科罚金12万元、5万元确定。廖不服,再上诉最高法院遭驳回,依强制性交罪判他7年徒刑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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