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傳媒查詢有公務員工會于社交媒體就元旦日游行的帖文,政府今日(一月三日)發表以下聲明:</p>
政府對于有公務員工會于社交媒體表示不滿警方在考慮公眾安全下作出提早結束一月一日游行的決定是「限制香港人行使游行、集會及結社自由」的言論深表關注及遺憾,并強調公務員不應肆意批評特區政府政策或個別部門的執法行動,如有公務員違反《公務員守則》,政府會根據既定機制嚴肅處理。
政府在一月一日發出題為「政府強烈譴責暴徒破壞社會安寧」的新聞稿時,已經表明,警方是在考慮公眾安全下作出提早結束游行的決定。有關公務員工會明顯完全抹煞這事實,并肆意作出批評,政府對此絕不能接受。
根據《公務員守則》,公務員必須恪守政治中立,即是不論本身的政治信念為何,必須對在任的行政長官及政府完全忠誠,并須竭盡所能地履行職務。公務員在表達意見時,應確保有關意見不會引致與其本身職務有利益沖突,或可能令人認為有損其在執行職務時不偏不倚和政治中立的重要原則。
所有公務員(包括出任工會成員的公務員),均須遵守公務員相關的規例或守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