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行政長官在北京會見傳媒的開場發言及答問內容

  以下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六月三日在北京聯同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資深大律師、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及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陳國基會見傳媒的開場發言及答問內容:

  行政長官:各位傳媒朋友,自從五月二十八日,即上星期,全國人大表決通過有關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決定》),還未到一星期,我們便獲得安排向中央給予我們的意見;我們亦得知這次是在《決定》通過后中央政府首次、亦是首批正式去聽取意見的人士,今次來的有我自己、律政司司長、保安局局長、警務處處長和特首辦主任。

  中央政府對于這次聽取我們的意見是高度重視,親自出席聽取我們的意見是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亦是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的組長韓正。韓正副總理親自在中南海專門聽取我們的意見,據說韓正副總理是剛剛出差后返回北京。參加聽取意見的還有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趙克志和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港澳辦公室主任夏寶龍,他們兩位亦是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的副組長。此外,國務院港澳辦、中聯辦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及基本法委員會有關負責的官員都有參與聽取意見,整個會議開了三個小時。

  韓正副總理對我們表示,中央今次是堅定不移去進行這立法工作,希望能夠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亦是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是為了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亦是要保障香港的長治久安和長期繁榮穩定,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能夠行穩致遠。就全國人大常委會下一步有關立法的工作,韓正副總理再一次重申,懲治的是極少數從事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人的行為和活動,不會影響廣大香港居民依法享有及正行使的各項權利。

  我們一行人是來表達我們的意見,我向副總理說,作為行政長官,我和特區政府是十分支持今次的立法工作,亦會全面配合進行這項立法工作的「第二步」,亦即是說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法律草擬方面的工作,和日后按著這個《決定》規定特區政府須要自己也建立一個健全的執行機制,加強我們的執法能力和開展有關國家安全教育。

  我們得悉除了聽取特區政府的意見,中央有關部門將會稍后通過多種形式聽取香港社會各界的意見,包括聽取特區政府其他官員──當然如果再聽我們的意見,我們一定很樂意提供──亦會聽取立法會主席的意見;其他會獲邀請發表意見的有香港有關的法律專家、香港地區全國人大代表和各級政協委員。中央有關部門亦準備在深圳和北京舉辦一些座談會,讓香港社會各界人士──有些是代表人士、專家學者等──亦可以發表意見。我在此呼吁香港社會各界人士應該積極參與這些稍后舉行的以各種形式聽意見的聚會,并且通過各種方式向我們特區政府、中聯辦反映意見,我們亦會及時向中央政府反映。

  記者:林太,想問剛才提到那些會聽意見的群組,其實很多我們現在看到的都是建制派的議員或是政府官員或是一些人大政協,譬如你自己有沒有反映過一些市民反對的意見,或者是西方國家──譬如英國政府剛剛也說可能會考慮延長BN(O)的持有者逗留在英國的時間──這些西方國家的憂慮或者市民的憂慮,你又有沒有提到?以及韓正副總理有沒有提到在六月底可能有機會提上常委會討論?

  行政長官:我是不會透露我們在會面時的內容,但我可以說現時世界資訊很流通,關于這件這么重大的事,在香港有什么意見、在外國有什么人發表了什么意見,其實中央官員都是聽得到,我相信不需要透過行政長官親自來到北京再反映這些意見。

  記者:美國提出要對香港進行所謂的制裁,特區政府怎么看這件事情?另外這個涉港國安法對香港未來的發展會產生怎樣積極的意義呢?謝謝。

  行政長官:我首先回答第二部分的問題。香港自回歸以來,按《基本法》二十三條,我們是有憲法的責任立法,維護國家安全。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它不單是國家的事,也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事,也是保證七百多萬香港人安全的事。由于種種原因,我們沒能把這事情做好,反而過去一年我們見到香港很亂,出現了很多暴力事件,也有一些人鼓吹「港獨」,破壞中央跟特區的關系,所以中央到了這個時候要主動透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法律,我覺得中央是行使它的憲制責任,也是愛護香港的體現。

  第一部分的問題是外國政府一些所謂的制裁、取消香港的特殊地位,我叫這些做「恐嚇」,目前沒有什么詳細資料。我的回應是,第一,這是完全沒有根據,因為每一個國家都要為自己國家的領土上每一個角落保障國家安全,香港不能例外。第二,就是香港的獨特的地位是來自于「一國兩制」、來自于《基本法》,包括我們是一個獨立關稅區、我們的自由港、我們的金融中心,所以我看不到你說的制裁等怎樣影響香港。第三,要是特別講美國,我在過去幾天已經提供了很多數字。其實美國跟香港是互惠共贏的關系,而且可能美國在香港的利益還是很重要,無論是在貿易的順差,或者是美國公司在香港營商方面的優惠處理。我希望別的國家也尊重我們國家在這件事情的立場──立場是非常堅定的──另外也尊重我們雙方的關系,不要單方面做出一些既不利于它國民的事,也對雙方的關系帶來非常負面的影響。

  記者:林太,你剛才說這是正式聽取意見的會面,其實如果一些持反對聲音意見的人士沒有辦法透過一些正式的渠道表達,如何說服別人這個諮詢是公道或已聽取到各界意見?會不會在香港有一個公眾諮詢?另外,趙克志部長都有參與該會面,有沒有提及到一些執行上的問題?

  行政長官:第一,我說了不會透露會面的內容,但是訂立法律后,是要有強而有力的執行,這在《決定》方面已寫了出來。我剛才說,特區政府十分支持、全面配合這個工作,亦包括日后我們要建立一個更加健全的執行機制,加強我們的執法能力。至于你說諮詢,我必須要澄清,這是全國性法律,所以諮詢或草擬工作是按全國性法律的機制去做,在中央或國家立法有其規矩。據我所知,《立法法》內有程序或步驟說明是怎樣做,但是香港各界,無論持什么意見,都可以發表。事實上,過去十日都發表了許多意見;在未來的日子,我剛才說亦可透過各種形式,主動把他們的意見反映予特區政府或中聯辦知道,我們亦會把這些意見向中央反映。多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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