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晚期照顧公眾諮詢報告,總結結果及未來路向

  食物及衛生局(食衛局)今日(七月二十四日)公布有關預設醫療指示和病人在居處離世立法建議的晚期照顧公眾諮詢報告,總結諮詢結果并闡述未來路向。

  食衛局于二○一九年九月六日展開為期三個月的公眾諮詢,共接獲607份意見書。公眾諮詢旨在就政府的建議征詢市民的意見,包括把有關預設醫療指示的現行普通法規定編纂為成文法則,并增加其保障;消除緊急救援人員在執行預設醫療指示上遇到的法律障礙;以及修訂相關條文,讓在安老院居住的末期病人可以更易選擇在居處離世。

  食衛局發言人表示:「大部分回應者對政府的初步立法建議表示明確支持,同時亦提出不少具建設性的意見。」

  因應公眾及持份者的意見,政府計劃修訂原先立法建議的細節:

  (a)政府將明確地解釋訂立和修改預設醫療指示時醫生證人的職責,包括信納有關人士有行為能力訂立預設醫療指示并且已獲告知預設醫療指示的性質及作用,以及拒絕其中指明的治療的后果;

  (b)若一名親屬或照顧者表示病人已口頭撤銷預設醫療指示,須有第二名證人證明;

  (c)政府建議「不作心肺復蘇術」文件采用法定表格,而不是非法定范本表格;以及

  (d)安老院長者住客若在安老院內自然離世并在死亡前14天曾得到一名注冊醫生的診治,只有在死亡前被診斷為患有末期病患的死亡個案,方可免除《死因裁判官條例》下需作報告的規定。

  發言人補充:「我們現正與多個政府決策局和部門及不同持份者商討立法建議的詳細內容。我們會著手草擬相關法例,在下一屆立法會任期內提交審議。同時,我們會持續推動立法以外的配套措施,以提升病人直至臨終一刻的生活質素,并促進病人家屬在親人病重期間以至離世后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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